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教办学〔2005〕3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需求实际,经县政府同意,今年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7名,主要面向山区学校,充实山区学校师资力量。有关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应或高于任职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报考高中段岗位的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具有永嘉户口的应历届毕业生或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5日后出生,提前考试考核聘用对象为1983年6月11日后出生);
(四)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报考职高专业课的具体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
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报考资格。
三、招聘范围
(一)师范类: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学科相同(教师资格证书上没有明确学科的,可选报学科)或与所学专业要对口(初中段:理化生专业可报考科学学科,政史地专业可报考社会学科;小学段:理化生专业可报考科学学科,小教、初等教育专业可选报学科; 教育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信息工程教育专业可报考信息技术学科;物理、教育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可报考通用技术学科)。
(二)非师范类: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学科相同(报考职高专业课的要求详见附件2)。
(三)高职类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高岗位。
四、招聘指标(不含提前招聘)
高中(含职高)35名,职高专业课11名,初中32名,小学123名,幼儿园26名,合计227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为就业协议书、学生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为户口迁出底册)技能或职称(职高专业课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单寸免冠照片3张;
(3)考务费每人80元。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免收考务费。
2.报名日期、地点
(1)报名日期:2013年6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上塘永建路235号)。
3.考生只能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以闭卷形式进行。
(1)笔试内容:内容为综合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分别为30%、70%,综合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新课改理论、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
(2)笔试日期:2013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2013年7月10日在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另行通知。
2.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 招聘1名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小学语文、学前教育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相应比例时,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范围:详见附件3;幼儿园面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
(3)面试办法:①报考中小学的采用试讲(模拟上课)方式并现场录像。②报考幼儿园的采用试讲(模拟上课)和技能技巧考核相结合方式并现场评分。
(4)面试时间:高中、初中段为20分钟,小学段为15分钟。幼儿段为80分钟,其中试讲为10分钟,技能技巧为70分钟。
(5)面试日期、地点: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网址:
www.yje.cn,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根据各岗位指标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从公布之日起,各个环节不再递补。拟聘用学校和岗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法落实。
(四)体检
拟聘用对象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浙教办师[2010]30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详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入围对象的人事档案、户口所在地或毕业学校公安部门关于近几年违纪违法记录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必须于2013年8月10日前提交到县教育局政工科,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教育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提前考试考核聘用规定
(一)对象
1.专业对口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就读师范类的研究生;
2.省级优秀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13年6月11日带相关材料(见附件5)到永嘉县教育局政工科报名。相关证书未到(未发)的毕业生可先凭毕业学校证明报名,但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8月10日前提供,逾期视为不符合提前考试考核聘用条件。
(三)考试考核聘用办法
1.考试考核时间:2013年6月19日(周三),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考试考核通知书为准(有关对象于6月18日下午3点前到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集中开会并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
2.考试考核形式:试讲(模拟上课)。
3.考试考核聘用:成绩满分100分,考试考核优秀者(85分及以上)由县教育局发给“双向选择”证明,研究生学历者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全县学校双向选择,本科学历者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沙头及以上学校双向选择,专科学历者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沙头及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双向选择,与学校达成就业意见后,6月24日前由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上报县教育局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后给予聘用。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可参加统一招聘考试。
七、严肃纪律
(一)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向聘用单位报到的考生,取消下年度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永嘉县教育局招聘教师指标一览表
2.2013年永嘉县教育局职高专业教师岗位指标
3.2013年教师招聘试讲教材目录
4.2013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面试评分细则
5.从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中提前考试考核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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