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通知
2013-08-02 0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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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入围对象的人事档案、户口所在地或毕业学校公安部门关于近几年违纪违法记录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必须于2012年8月15日下午5时30分前提交到县教育局政工科,2012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教育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六、提前考核聘用规定
(一)对象:
1.专业对口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就读师范类的研究生;
2.省级优秀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12年6月27日带相关材料(见附件5)到永嘉县教育局政工科报名。相关证书未到(未发)的毕业生可先凭毕业学校证明报名,但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8月15日前提供,逾期视为不符合提前考核聘用条件。
(三)考核聘用办法
1.考核时间:2012年7月4日(周三),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考核通知书为准(有关对象必须于7月3日下午三点前到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集中开会并领取考核通知书)。
2.考核形式:试讲(模拟上课)。
3.考核聘用:成绩满分100分,考核合格者(60分及以上)由县教育局发给“双向选择”证明,研究生学历者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全县学校双向选择,本科学历者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沙头及以上学校双向选择,专科学历者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沙头及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双向选择,与学校达成就业意见后,7月9日前由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上报县教育局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后给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可参加统一招聘考试。
七、严肃纪律
(一)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向聘用单位报到的考生,取消下年度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永嘉县教育局招聘教师指标一览表
2.2012年永嘉县教育局职高专业教师岗位指标
3.2012年教师招聘教案及试讲教材目录
4.2012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面试评分细则
5.从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中提前考核聘用
教师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