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教育局二O一三年教师招录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1]22号)、《黑龙江省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黑教人[2007]136号)的文件精神,依照《大庆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庆政发[2005]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000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实际,拟为我县招聘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3、派遣地点为林甸县教育局。
4、所学专业不限。
5、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人员必须是林甸县户口。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公示
公告时间:自2013年8月30日起至9月16日止,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人社局网站和公告栏以及教育局网站和公告栏发布。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到9月17日
报名地点:林甸县人社局服务大厅
报名采取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同版2寸免冠照片6张,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并填写《林甸县二0一三年招聘教师报名审核(初审)登记表》,缴纳考务费200元(进入面试人员加收考务费100元)。(咨询电话:0459-3312918)。
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对所有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成绩构成
招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内容,总分合计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即: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五、考试安排
1、组织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学科,即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政府网站、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及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按拟录用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2、组织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
六、体检
成绩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按招考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主。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示一周。
1、体检在监察局和人社局随机确定的医院进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承担。
4、拟录用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将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延推荐新的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
5、体检结果公示三天。
七、考察
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共同对拟录用人员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参加过邪教组织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方式:
1、个别谈话;
2、走访调查;
3、与拟录用人员交谈;
考察结果公示三天。
八、录取与管理
1、由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研究人员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顺延录取。
2、被录取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