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杭州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
时间:2014-4-4
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力量,经研究,海曙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幼儿教师9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13届、2014届毕业生:
(1)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男性不限生源地和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2)浙江省户籍(男性不限生源地和户籍)的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师范类毕业生;以上均不限生源地和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本科专业须为学前教育专业,不限生源地。非2013届、2014届毕业生须具有两年(截止至2014年8月)及以上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并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4月16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大梁街47号)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4年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该登记表,附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报名当日与相关材料一并上交。
4、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三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成绩等具体事宜将在海曙教育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5、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前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绘画、琴法、弹唱、舞蹈四项。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试讲环节满分60分,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满分4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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