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顺县县城初中、小学选调教师的
通 告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县城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工作的通知》(泰教人﹝2014﹞177号)精神,经县教育局同意,实验中学、实验中学(小学部)、实验二小、罗阳镇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初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县在编正式教师。
2.教龄须满3年,初中、小学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
(1)参加小学教师职位选调的,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学年度在学校(小学)须任教上述相应的学科,美术和信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2)参加初中教师职位选调的,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4.下列教师不能参加选调:
1.擅自离岗者;
2.近两年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3.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二、选调学科及名额
1.实验中学(13名):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2名、科学2名、历史与社会1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2. 实验中学(小学部,5名):语文2名、数学2名、体育1名。
3. 实验二小(1名):信息技术1名。
4. 罗阳镇小(3名):语文1名、数学1名、科学1名。
如出现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差额要求的,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不选调(县城学校不同学段的教师不参加选调)。
县城其他同学段学校的教师若参加选调入围被调走的,则按本次选调成绩递增该学科选调人数。
三、选调方法
1.初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由实验中学组织实施。
2.选调总成绩包括学校选调成绩和选调加分两个部分,学校选调成绩占80%、选调加分占20%。
3.选调采取先笔试后业务测试的办法进行。学校选调成绩=笔试成绩(占30%)+业务测试成绩(占70%)。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核、笔试、业务测试、公示等程序,择优选调。
(一)报名、审核。携带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教师资格证,于2014年6月29日 —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泰顺县实验中学教务处报名。7月2日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三)笔试。经资格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科教师,统一参加由泰顺实验中学组织的笔试。
⑴笔试时间:7月8日上午9:00-11:00在泰顺中学举行(参加选调笔试的老师于7月7日上午8:30—11:00到泰顺县实验中学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⑵公布笔试成绩:7月9日上午(要求查分的教师于7月9日上午11:00前到泰顺县实验中学教务处登记)。
⑶确定业务测试入围对象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学科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业务测试对象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业务测试)。7月9日下午公布业务测试入围名单。同时,入围对象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7月11日上午公示选调加分成绩。
2.业务测试。业务测试的形式为试讲。业务测试时间:2014年7月11日上午。7月12日下午公布选调总成绩。
(三)公示。根据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名单(若有分数并列的,按业务测试成绩高者录取),并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四)选岗。小学语文、数学选调入围对象按选调总成绩高低顺序选岗。
(五)上报发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发文。
注:
1.入围业务测试的选调对象须在7月10日上午11时前将选调加分相关证件(证明)送交泰顺县实验中学教务处,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加分权利。
2.班主任加分以原学校提供的班主任津贴发放的工资册复印件(须加盖原学校公章)为准。
咨询电话:
0577-59286863(实验中学) (陶老师620807,陈老师680920);
0577-59280997(实验二小)(季老师626690);
0577-59286982(罗阳镇小)(吴老师626075)。
附件:(
附件下载)
1.2014年泰顺县城部分学校教师选调加分条件
2.2014年泰顺县城部分学校教师选调教师报名表
泰顺县实验中学
泰顺县第二实验小学
泰顺县罗阳镇中心小学
2014年6月26日
附件1:
2014年县城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加分条件
1、先进:最近三个学年以来被评为国家级先进的计6分,省级的计3分,市级的计1分,县级的计0.5分,单项先进降级计分;有多项先进的,取其最高分一项计分,不累计(全面先进指劳动模范、省春蚕、市园丁、师德标兵、师德楷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终身班主任、新闻奖教金、农村教育奉献奖)。
2、名师、三坛、骨干教师:市级名师计5分,县级名师计3分;省级三坛计5分、市级三坛计3分、县级三坛计1分;市级骨干教师计1分,县级骨干教师计0.5分;有多项荣誉的,取其最高一次计分,不累计。
3、最近三个学年在省、市、县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评比中获一等奖的,分别计3分、2分、1分,获省市二、三等奖者分别按同级一等奖的0.5倍、0.3倍计分;多次获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不累计。
4、教龄:教龄第四年起计0.5分,每增加一年增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5.班主任任职年限满3年的计0.5分,满5年计1分,满7年年的1.5分,满9年计2分,满11年计2.5分,满13年计3分,满15年计4分。
最近三个学年指2011、2012、2013三个学年。
附件2:
2014年泰顺县城部分学校教师选调教师报名表
选报学科: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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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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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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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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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第一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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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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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学
专
业 |
|
毕
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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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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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教师
资格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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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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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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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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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住宅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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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统计 |
类 别 |
内 容 |
得 分 |
先 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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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 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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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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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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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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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最近三个学年指2011、2012、2013三个学年 |
总得分: |
诚信
承诺 |
以上内容由本人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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