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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建德市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的通知
2014-06-28 07:30:2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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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浙江省建德市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乡镇(街道)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根据《建德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教职工申请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聘任(调动)工作的通知》(建教人〔2012〕82号),现将2014年建德市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予以公布,请各学校(幼儿园)及时传达至全体教职工。为确保选考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校(幼儿园)务必以校为单位填写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汇总表,教育教学论文需市教育局教科室确认盖章(确认时间:6月30日,星期一)、其他业绩加分荣誉复件由学校负责审核盖章。各学校(幼儿园)于7月1日下午5:30前将汇总表、教师报名表和教师相关业绩加分材料复件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徐君萍老师处,逾期不候。

    附件:


    1.2014年建德市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学科教师岗位需求表

    2.2014年新安江街道初中面向下涯初中选考学科教师岗位需求表

    3.建德市教育系统内部教职工异地异校聘任(调动)申请表(办公网下载)

    4.建德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教职工申请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聘任(调动)工作的通知

    5. 2014年建德市教育系统申请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聘任(调动)人员汇总表(办公网下载)

     

    建德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6年6月26日

    附件1:

    2014年建德市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学科教师岗位需求表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体育

    美术

    信息

    合计

    新安江中学

    1

    1

     

     

    1

     

     

    3

    新一中

     

     

     

     

    1

     

    1

    2

    新二中

     

    2

     

    1

     

     

     

    3

    新三中

     

     

     

    1

    1

     

     

    2

    实验小学

    1

     

     

     

     

     

     

    1

    明珠小学

     

     

    1

     

    1

    1

     

    3

    明镜小学

    1

        

     

     

    1

     

     

    2

    新二小

    1

     

     

     

     

    1

    1

    3

    新三小

    2

    1

     

     

     

     

     

    3

    更楼小学

     

     

    1

     

     

     

     

    1

    洋溪小学

    1

     

     

     

     

     

     

    1

    实验幼儿园

    5(其中总成绩第5名到结对民办幼儿园支教两年)

    新安江中心幼儿园

      2

    机关幼儿园

      1(到结对的民办幼儿园支教两年)

     

    附件2:

    2014年城区初中定向下涯初中选考学科教师岗位需求表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合计

    新二中

    1

    1

     

    1

    3

    新三中

    1

     

    1

    1

    3

     

    附件4:建德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教职工申请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聘任(调动)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乡镇(街道)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合理流动机制,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建德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异地异校聘任(调动)工作的意见》(建教人〔2007〕138号)精神,现就完善本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申请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指新安江、洋溪、更楼街道所属学校、幼儿园和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下同)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聘任(调动)的范围、条件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等第及以上。

    (三)高中教师可以申请高中相应岗位的聘任;初中教师可以申请初中或高中相应学科岗位的聘任;小学教师可以申请小学相应学科岗位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聘任;幼儿园教师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聘任。

    (四)申请人员应在同一学校(幼儿园)工作满三年,近三年任教学科须与所申请的学科岗位一致,且每人限申请一个学科岗位。

    (五)申请到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聘任的,每三年只能申请一次(从2012年开始计算)。

    二、申请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聘任的岗位

    市教育局根据核编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于每年6月上旬编制并公布当年城区及市属各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岗位需求计划、信息,并通过建德教育信息网等予以公告。

    三、申请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聘任(调动)的程序

    (一)报名

    1.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信息,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建德市教育系统内部教职工异地异校聘任(调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对报名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并同意的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学校应于每年6月20日前将本单位教师申请表和有关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学校和个人所需整理报送的材料:

    (1)以学校为单位的申请人员汇总表;

    (2)教师个人获得的最高综合荣誉、专业荣誉证书复印件(需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3)近三学年教师个人每年度的优质课、技能大赛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需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论文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需教育局教科室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4)近三学年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等第证明(需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笔试

    1.申请到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学聘任(调动)的教师均需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

    3.申请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三)考核

    1.按各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分和业绩加分两项合成分(合成分=笔试分*60%+业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入围人选(业绩加分办法附后)。

    2.由岗位需求学校组织考核(考核权重分值2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入围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纳入考核。

    3.各岗位需求学校按考核要求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分数和入围考核的分数(即合成分)两项相加形成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拟聘任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名单和考核表于每年7月中旬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四)公示

    1.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拟聘任(调动)人员名单在建德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若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任(调动)资格,所缺人员不再递补。

    四、其他

    (一)申请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聘任(调动)的教职工应充分考虑申请调入学校的岗位设置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数余缺等情况,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提出调动申请。调动后因调入学校无中、高级岗位指标空缺的,则由调入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爱岗、爱校。在开展异地异校聘任的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

    (三)未经市教育局同意,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教师;擅自借用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教育系统内部教职工申请城区及市属学校、幼儿园聘任(调动)工作的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  附件:1.建德市教育系统内部教职工异地异校聘任(调动)业绩加分办法

            2.建德市教育系统内部教职工异地异校聘任(调动)申请表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1:

    建德市教育系统内部教职工

    异地异校聘任(调动)业绩加分办法

     

    一、综合荣誉加分

    (一)获国家、省、杭州市、建德市级(指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下同)表彰的春蚕奖、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各类荣誉称号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二、专业荣誉加分

    获省级教坛新秀、杭州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建德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三、教学业绩加分

    (一)近三学年获省级优质课(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获杭州市级优质课(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建德市级优质课(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分别加1分、0.5分。

    (二)近三学年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第一作者)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获杭州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建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1分、0.5分;

    四、年度考核加分

    近三学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

    五、加分说明

    (一)综合荣誉加分和专业荣誉加分按教师任职以来获得的综合荣誉称号和专业荣誉称号的最高等次加分。

    (二)教学业绩加分按学年度累计。同一教师在同一学年内优质课(技能大赛)获得的多个等次奖的,按最高奖级加分;同一教师在同一学年度内教育教学论文获得多个等次奖的,按最高奖级加分。

    (三)同一教师各项加分累计超过20分的,按最高20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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