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13年教学科研人才需求信息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简介
1980年,天津师范大学在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协助下,由著名法学家徐大同教授领衔,按照国内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标准,在天津市率先设立了法学专业并开始招收本科生。2000年,在政法学院设立法律系。2003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在本市高等院校创办了第一个法学院。
30多年来,该院秉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中国地方法治建设”的宗旨,以及“和谐、向上、务实、创新”的学院精神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其综合实力在天津市地方法律院校中居于领先地位,在全国法律院校的排序正在逐步攀升。
在专业建设上,该校法学专业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天津市高等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单位,也是教育部法学本科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已建成市级精品课1门,校级精品课2门,校级优秀课6门;在学科建设上,该校具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目前可在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六个二级学科点上招收硕士研究生。同时该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可以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学科是天津师范大学博士一级(培育)学科;最近该学科被确定为天津市高等学校重点(培育)学科。
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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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岗位及录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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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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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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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职称、年龄、毕业院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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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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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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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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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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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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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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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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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且在本学科有较强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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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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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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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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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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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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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且在本学科有较强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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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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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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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发展学科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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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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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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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且在本学科有较强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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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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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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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发展学科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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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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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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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以上,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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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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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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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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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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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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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以上,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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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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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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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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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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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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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以上,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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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老师,晁老师
联系电话:022—23766224
简历投递邮箱:sdfxy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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