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工作需要,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荔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12个岗位共146人,具体见附件1)
1、高中教师4人; 2、小学教师52人;
3、幼儿园教师90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招聘范围及年龄:
面向本市(2014年3月17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莆田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莆田生源2012年、2013年、2014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市报考者)。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第一学历,下同)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取得相应学科(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取得相应学科(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大专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公务员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23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以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即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各学科不能兼报)。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13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
更多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浙江教师招聘网)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等3个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3)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在4月20日前向荔城区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荔城区教育信息网和区公务员局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区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附件1:
2014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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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类别 |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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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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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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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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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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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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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九中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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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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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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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五中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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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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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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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八中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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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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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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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八中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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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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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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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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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度中心小学2人(安排新度厝柄小学1人、善乡中心东埔余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5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3人、黄石五龙小学2人)、沙堤中心小学2人(安排沙堤中心小学1人、沙堤中心凤山小学1人)、北高中心小学6人(安排北高呈山小学2人、北高栏山小学1人、北高福岭小学1人、埕头中心小学1人、埕头中心山前小学1人)、岱峰中心小学5人(安排岱峰中心小学2人、岱峰中心高洋小学2人、岱峰中心东乡小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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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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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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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辰中心小学2人(安排拱辰畅林小学1人、拱辰濠浦小学1人)、新度中心小学2人(安排新度中心小学1人、新度厝柄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4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3人、黄石五龙小学1人)、沙堤中心小学1人(安排沙堤中心七境小学1人)、北高中心小学5人(安排北高中心小学1人、北高栏山小学1人、北高福岭小学1人、埕头中心小学1人、埕头中心冲沁小学1人)、岱峰中心小学3人。(安排岱峰中心小学1人、岱峰中心高洋小学1人、岱峰中心汀江小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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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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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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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辰中心小学1人(安排拱辰南郊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1人、北高中心小学2人(安排北高栏山小学1人、埕头中心小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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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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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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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中心小学1人、岱峰中心小学1人、北高中心小学1人(安排埕头中心小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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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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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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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三实小1人、黄石中心小学1人、北高中心小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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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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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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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中心小学1人、北高中心小学1人、岱峰中心小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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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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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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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中心小学1人、新度中心小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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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类别 |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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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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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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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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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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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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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溪幼儿园1人、区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1人、拱辰中心小学10人(中心园分园7人、畅林小学附设园2人、濠浦小学附设园1人)、西天尾中心小学6人(中心园3人、洞湖小学附设园1人、龙山小学附设园1人、林山小学附设园1人)、新度中心小学4人(厝柄小学附设园2人、蒲坂小学附设园1人、港利小学附设园1人)、善乡中心小学5人(中心园2人、东郊小学附设园1人、沟尾小学附设园1人、凌厝小学附设园1人)、郑坂中心小学3人(中心园1人、沟口小学附设园2人)、黄石中心小学9人(中心园6人、井后小学附设园1人、五龙小学附设园1人、沙坂小学附设园1人)、沙堤中心小学7人(中心园2人、横塘小学附设园2人、七境小学附设园1人、瑶台小学附设园1人、天马小学附设园1人)、江东中心小学6人(中心园2人、华东小学附设园1人、华西小学附设园1人、清江小学附设园1人、海滨小学附设园1人)、八一中心小学5人(中心园3人、惠上小学附设园1人、惠下小学附设园1人)、东甲中心小学5人(中心园1人、徐厝小学附设园1人、金山小学附设园1人、东洋小学附设园1人、东埭小学附设园1人)、北高中心小学9人(中心园3人、呈山小学附设园2人、院后小学附设园1人、福岭小学附设园1人、栏山小学附设园1人、吴城小学附设园1人)、岱峰中心小学9人(中心园3人、高洋小学附设园2人、江边小学附设园1人、汀江小学附设园1人、东乡小学附设园1人、后积小学附设园1人)、埕头中心小学10人(中心园3人、美兰小学附设园2人、山前小学附设园2人、过沟小学附设园1人、东皋小学附设园1人、冲沁小学附设园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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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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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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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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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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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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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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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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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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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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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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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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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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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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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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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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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
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二、下列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1、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属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2、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我省“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人才及其家属;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4、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5、党政机关分流人员;6、同类型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7、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流动到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流动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各有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从省外、海外引进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为了充分体现对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激励,各部门和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对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予以适当照顾:
(一)对有突出贡献(指获得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和荣立一等功的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可采取考核方式予以接收聘用。
(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人员空缺情况,需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从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中补充工作人员的,可提出招聘方案,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采取面向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的有限竞争招聘考试方式进行。
(三)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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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6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 事 部 部 长 张柏林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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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加强我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现就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通知如下:
一、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笔试总分加5分。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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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
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
莆政办〔2012〕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闽委办〔2012〕73号),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待遇,体现各级政府对计生光荣户的关心和关怀。根据市委会议纪要[2012]25号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22号精神,决定市、县(区、管委会)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给予莆田籍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2分并计入总分的待遇。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计生优惠政策,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更多有利于计生户子女成长的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计生利益导向作用,切实转变旧的婚育观念,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上新水平。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