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莆田市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保证正常教学需要,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4年我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20个岗位186人,具体见附件1):
1.高中教师26人; 2.小学教师58人;
3.特殊教育教师2人; 4.幼儿园教师100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招聘范围及年龄:面向全省(2014年3月17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2年、2013年、2014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应聘高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应聘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应聘高中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特殊教育须取得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应具有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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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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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秀屿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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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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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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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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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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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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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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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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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1人、莆田十一中2人、莆田二十五中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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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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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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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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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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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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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1人、秀屿区实验中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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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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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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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1人、莆田二十五中1人、秀屿区实验中学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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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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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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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二十五中1人、秀屿区实验中学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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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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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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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二十五中1人、秀屿区实验中学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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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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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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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二十五中1人、秀屿区实验中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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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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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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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二十五中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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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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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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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实验中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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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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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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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1人、秀屿区实验中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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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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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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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实验中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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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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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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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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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石中心小学4人(安排温东小学1人、东华小学1人、来塘小学1人、来宅小学1人);南日中心小学2人(安排军民小学1人、西高小学1人);石城学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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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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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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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石中心小学3人(安排梅山小学1人、炮厝小学1人、东华小学1人);南日中心小学2人(安排中心校1人、浮叶1人);石城学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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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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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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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实验小学1人;东庄中心小学4人(安排中心校1人、双石小学1人、大象小学1人、莆头小学1人);月塘中心小学2人(安排西元小学1人、月埔小学1人);东峤中心小学1人(安排田柄小学1人);埭头中心小学2人(安排石塔小学1人、赤石小学1人);平海中心2人(安排石井小学1人,北峤小学1人);南日中心小学2人(安排岩下小学1人、石盘小学1人);石城学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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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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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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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石中心小学2人(安排四新小学1人、来塘小学1人);东庄中心小学1人(安排前云小学1人);月塘中心小学1人(安排砺山小学1人);东峤中心小学2人(安排魏厝小学1人、粱厝小学1人);埭头中心小学2人(安排刘厝小学1人、湖东小学1人);平海中心2人(安排东湖小学1人、石塘小学1人);南日中心小学1人(安排港南小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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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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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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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石中心小学1人(安排岭美小学1人);东庄中心小学2人(安排东红小学1人、前云小学1人);月塘中心小学1人(安排坂尾小学1人);东峤中心小学2人(安排上塘小学1人、下新小学1人);埭头中心小学1人(安排东林小学1人);平海中心1人(安排嵌头小学1人);南日中心小学1人(安排西高小学1人);沙洋学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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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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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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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实验小学1人;笏石中心小学2人(安排坝津小学1人、西徐小学1人);东庄中心小学1人(安排莆头小学1人);月塘中心小学1人(安排中心校1人);东峤中心小学1人(上塘小学1人);埭头中心小学1人(安排中心校1人);平海中心1人(安排中心校1人);南日中心小学1人(安排中心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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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
园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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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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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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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石中心小学12人(安排笏石中心园1人、珠坑小学附设园1人、下郑小学附设园1人、刘厝小学附设园1人、梅山小学附设园1人、温东小学附设园1人、炮厝小学附设园1人、东华小学附设园1人、苏塘小学附设园1人、四村小学附设园1人、大丘小学附设园1人、来宅小学附设园1人);东庄中心小学9人(安排中心园3人、芳店幼儿园2人、塘边小学附设园1人、石码小学附设园2人、其兰小学附设园1人、);月塘中心小学8人(安排月塘中心园6人、砺山小学附设园1人、洋埭小学附设园1人);东峤中心小学18人(安排东峤中心园2人、魏厝小学附设园2人、凌烟小学附设园2人、粱厝小学附设园2人、珠川小学附设园2人、珠江小学附设园2人、先锋小学附设园2人、前江小学附设园2人、上塘小学附设园2人);埭头中心小学18人(安排埭头中心园6人、汀岐小学附设园3人、湖东小学附设园2人、石塔小学附设园2人、武盛小学附设园1人、后温小学附设园1人、温李小学附设园1人、樟林小学附设园1人、东林小学附设园1人);平海中心小学17人(安排中心园2人、石井小学附设园2人;东美小学附设园1人、上店小学附设园1人、山星小学附设园1人、西柯小学附设园1人、江堤小学附设园1人、溪边小学附设园1人、赤坡小学附设园1人、卓东小学附设园1人、石塘小学附设园1人、北峤小学附设园1人、嵌头小学附设园1人、清洋小学附设园1人、上林小学附设园1人);南日中心小学10人(安排中心园1人,岩下小学附设园2人,石盘小学附设园2人,军民小学附设园2人,港南小学附设园1人,浮叶小学附设园2人);秀屿区第一实验幼儿园4人;沙洋学校附设园2人;石城学校附设园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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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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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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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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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特殊教育学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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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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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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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特殊教育学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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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4年秀屿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更多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浙江教师招聘网)
面试使用教材范围以现行秀屿区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教材为准。
1.高中
语文:高一下册教材 必修3(人民教育出版社)
数学:高一下册教材 必修3(人民教育出版社)
英语:高一下册教材 必修3(人民教育出版社)
物理:高一下册教材 必修2(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
思想政治:高一下册教材 必修1(政治生活)(人民教育出版社)
历史:高一下册教材 必修2(岳麓书社出版社)
地理:高一下册教材 必修2(人民教育出版社)
生物:高一下册教材 必修2(人民教育出版社)
化学:高一下册教材 必修2(江苏教育出版社)
心理健康:高中生心理辅导指南第2册(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
体育:高一上册教材 体育与健康(广东教育出版社)
2.小学
语文:语文四年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数学:数学四年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英语:四年级下册(第4册)(福建教育出版社)
音乐:四年级下册(湖南文艺出版社)
信息技术:四年级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
美术:现场命题(不指定)
3.特殊教育
音乐:小学四年级下册(湖南文艺出版社)
美术:现场命题(不指定)
附件3
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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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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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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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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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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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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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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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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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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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学段、学科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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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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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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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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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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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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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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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2、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6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 事 部 部 长 张柏林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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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
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加强我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现就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通知如下:
一、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笔试总分加5分。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年内报考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既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
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直接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对于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留在服务县(市、区)街道(镇)工作的毕业生,由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选聘在相关街道(镇)所属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六、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专门职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位。
七、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加分和专门职位招考优惠政策。
八、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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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
莆政办〔2012〕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闽委办〔2012〕73号),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待遇,体现各级政府对计生光荣户的关心和关怀。根据市委会议纪要[2012]25号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22号精神,决定市、县(区、管委会)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给予莆田籍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2分并计入总分的待遇。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计生优惠政策,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更多有利于计生户子女成长的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计生利益导向作用,切实转变旧的婚育观念,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上新水平。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