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2014年教师招聘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原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宿迁分校)是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与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
南师附中是一所百年名校,是江苏省重点中学、江苏省模范学校、首批国家级示范高中,其前身可以溯源至清末两江总督张之洞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的附属中学堂。经过110年的发展,南师附中已经成为一个大家庭了,现在有附中本部、树人学校、江宁分校、宿迁分校、新城学校、仙林学校等6所学校,510多个班级,19000多名学生,2000多名教职工。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7日至1996年3月7日期间出生)。
(三)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具备与所报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五)语文、英语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报考英语岗位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27日09:00-2014年3月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2月27日09:00-2014年3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2月27日09:00-2014年3月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宿城区教育局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qrsj.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英语岗位报考者须提供);⑤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不予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场附近醒目位置张贴公告。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专业技能测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不予递补。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科学、信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3月29日8:30,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测试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另定,分值为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技能测试不设最低分数线,考生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专业技能测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不予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科学、信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待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其它岗位的面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9:00,地点均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面试由答辩和演课两个环节组成。答辩的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师基本素质及学科专业素养等,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30分。答辩结束后即刻开始演课,演课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另定,时间为15分钟,分值为70分。考生按面试抽签顺序在本人面试开始前60分钟进入备课室封闭备课,统一提供教学内容及必要的参考书,如上课需特殊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面试成绩为答辩成绩与演课成绩之和,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考生成绩不低于面试成绩5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按演课成绩,演课成绩相同时,重新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中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须于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教育局、学校联合按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或因特殊情况放弃的,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人选,并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区教育信息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宿城区人社局负责函调人事档案,区教育局负责初审,报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对审核合格人员待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办理宿城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城区教育局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