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市教育局2014年面向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信息
发布时间:2014-02-16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兰编〔2013〕72号文件精神,2014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0名,其中首批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面向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招聘特殊教育教师2名(剩余名额及本次招聘后的空缺名额将面向大学生村官和社会考生公开招考,具体招考办法待本次招考结束后另行公告)。现将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1.兰溪市户籍或生源: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计算相同),具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
1
女埠小学
1
1
横溪小学
宋宅小学
白枣小学
白沙小学
1
1
5
5
5
4
3
3
学 科 |
语文 |
5 |
2 |
1 |
1 |
2 |
5 |
2 |
2 |
2 |
3 |
中学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不含小教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可参加科学学科岗位的应聘,政治、历史专业可参加社会学科岗位的应聘。上述聘用岗位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注:①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毕业生可在社会、语文学科中选报。②专业大类按教育部高教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三)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岗位(2个)
兰溪市曙光学校招聘培智特殊教育专业教师2名。
四、招聘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愿报名。
(二)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
1.获省优秀毕业生加8分;
2.获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加1分;
3.奖学金加分:国家奖学金加1.5分,一等奖学金加1分,二等奖学金加0.5分,三等奖学金加0.2分,一学年加一次,毕业生必须提供原始证书或文件;
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等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
(七)初步聘用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五、签约聘用
报名时请带:
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两年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本科前7个学期,专科前5个学期学习成绩单;
③优秀毕业生证书、奖学金证书、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师范生身份证明1份(二级学院或学校部门证明无效)(证明可放宽到2月28日前补齐,否则不予认可);
⑤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⑥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政府或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
⑦报名考务费100元。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在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上公示。
七、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浙江省考试院网址:www.zjzs.net),考试时间约4月中旬。考试地点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准考证于2014年4月11日到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兰溪市教育局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