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14〕12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公务员局、编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指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是否纳入全省统一笔试,由各市、县(区)自行研究决定(不纳入全省统一笔试的,应按省、市、县(区)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执行)。通过专项公开招聘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为进一步满足中小学、幼儿园及时补充教师的需要,更好地服务考生,提高招聘工作效率,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在全省统一笔试,各地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市、县(区)实行补充招聘。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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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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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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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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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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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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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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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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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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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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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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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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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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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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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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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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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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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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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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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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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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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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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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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体育(体育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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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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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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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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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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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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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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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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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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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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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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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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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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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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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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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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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思想政治(思想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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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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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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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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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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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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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通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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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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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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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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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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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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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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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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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体育(体育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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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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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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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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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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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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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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