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教育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以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以及培养全日制高职学生为主要任务的成人高等师范院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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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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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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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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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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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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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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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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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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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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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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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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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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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专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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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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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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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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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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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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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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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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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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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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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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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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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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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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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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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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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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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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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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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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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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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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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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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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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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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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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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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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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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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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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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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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