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201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是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科级事业单位,是区委的重要职能机构和工作部门。为进一步适应教研工作需要,加强学科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的教学、科研能力,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教师,2名。
二、招考人员性质:柯桥区委党校正式在编事业人员。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实证研究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须在2014年7月底前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以上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3.适合党校教学的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等一级学科所含专业。
四、招考办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合格及初选后,组织笔试、面试和试讲,最后择优录取。本次招考由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2014年1月13日在中国轻纺人才网(http://www.ctcrc.com.cn)、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xxhrss.gov.cn:8080/)和相关等处发布《2014年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2月28日。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125133712@qq.com(邮件主题标明:+毕业高校+姓名+应聘党校教师,并附上科研成果电子版及发表刊物名称)。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2名的,招聘人数核减1名;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6名的,招聘计划取消。2014年3月7日前将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应聘者。
5.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为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为命题作文,测评应聘人员的文字功底、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和试讲。面试和试讲同时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和试讲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概括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实际教学工作的能力,包括理论功底、分析事物的能力、讲课艺术等。
面试、试讲结束后,将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试讲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低于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6.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试讲成绩高者排列在前,如试讲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