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2014年教师、助理教师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4-01-03 来源:苏州大学文学院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相关精神和《关于2013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常教人〔2012〕6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民办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助理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
学科 |
招聘教师人数 |
招聘助理教师人数 |
|
语文 |
1 |
1 |
|
数学 |
1 |
0 |
二、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中层以上干部及学科骨干教师等组成。
三、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教师
1、在职优秀教师:
35周岁以下,中学一级教师以上(外地教师必须中学高级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一轮及以上初中循环教学经历,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在职教师如获地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2、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已申请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2014年及2013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江苏大学或国家“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在大学期间获专业奖学金二等以上,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团委、学生会、社团干部,实习成绩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二)助理教师
1、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初级中学教师以上教师资格证;
2、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能对住宿学生的日常生活起居给予科学化的指导;
3、有一定的学科教学能力,能对学生的学科学习开展个别辅导,引导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遵章守纪,甘于奉献;有对教育工作的热爱与激情,对学生有爱心;工作细致,耐心周到,认真负责。
、考核方式
1.资格审核。对符合公开招聘考核对象及条件者,经招聘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后,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考核。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联系方式: (0519—85301704) 周老师 (0519----85356801)李老师
专用QQ:2321477646(常外师发处)
学校网址:http://czfls.czed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