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大学2013年第四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12月25日前报名
一、汕头大学概况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学校座落在海滨城市汕头的西北区,学校占地面积1920.18亩,建筑面积44.84万平方米。
汕头大学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事关系不转入汕头大学。薪酬待遇按照汕头大学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住房自行解决。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全日制普高本科、硕士研究生。
(3)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校运作环境,善于与人沟通。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专业需求与其它要求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务必填写《汕头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以及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recruitment@stu.edu.cn,并注明报考岗位,没有提交报名表者将不受理报名。
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25日止。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按照报名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电话通知并公布在汕头大学诚聘英才网(http://job.stu.edu.cn),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面试人选名单。
(三)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届时以通知为准,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将在在汕头大学诚聘英才网(http://job.st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我校拟聘人员,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或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候补人选将递补为拟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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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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