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3年第二次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的前身是隶属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的华北航天工业学院,1999年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本科学校。学校现有特殊需求专业硕士点2个,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18个,全日制在校生约11500人;有教师550余名,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40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的210余名;建有34个实验室(中心),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元;拥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馆,藏书85万册,数字资源20余TB,中外文现刊近千种。学校与德国累根斯堡应用科学大学、英国胡佛汉姆普顿大学等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有26名教师、36名学生到两所学校访问、学习,有9名留学生来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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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硕士或以上学历、博士或硕士学位并且本科阶段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岁;其中从事专职学生工作的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5.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或管理方面的发展潜力;
6.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23人。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或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邮寄报名:河北廊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邮编065000;现场报名: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四楼人事处;
电子邮件报名:gengyan0801@sina.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应聘岗位);
电话:0316-2083217(仅供咨询,不接受电话报名,联系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0:00至13日17:00。
4.报名要求:报名者可以申报所学专业的教师岗位及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学生辅导员岗位要求必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需要填写报名表,表格附后。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相关证件可以为复印或扫描件(原件面试时备查)。报名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及缴费: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有关学科对其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符合度、学业成绩、学术发展潜力和专业技能水平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本人,未通过审查者不另行通知。不论审查通过与否,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6.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7.准考证发放:取得参加考试资格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考试前凭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指定所学专业基础课程两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水平。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2.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安排在2013年12月21日上午8:30—9:30,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小时内当场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21—22日,笔试成绩公布后即行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和综合考核两种方式。说课时间为30分钟,由各学科负责组织,内容为所学专业课程(面试者任选其中一段内容),满分为6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36分;综合考核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采用面试问答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口头表达、板书、思维反应、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满分为4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24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前,由人事处对参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参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5.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说课成绩、综合考核三部分得分累计为总成绩,满分2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120分。
6.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前,由人事处对参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参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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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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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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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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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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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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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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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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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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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择业□
申请工作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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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随行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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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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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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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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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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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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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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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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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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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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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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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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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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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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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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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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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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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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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各类
资格
证书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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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工作
期间
获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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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科研
活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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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学术
作品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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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说
明的
其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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