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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7-29 20:28:12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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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招聘人数20名。

      1、初中教师:语文1名,科学1名,社会1名

      2、小学教师:语文5名,数学4名,英语2名,科学2名,美术1名,思品1名,信息技术1名,音乐1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

      3.专业对口(详见附件1),研究生学历的可参考本科或研究生专业情况确定;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宁波大市生源的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宁波大市户籍的2009-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条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生源或户籍可放宽:

      ①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毕业生,放宽至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②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限生源或户籍;

      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限生源或户籍;

      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限生源或户籍。

      3、现在宁波大市内中小学从教的教师,近三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任教满三年及以上;近五年荣获宁波大市内区教坛新秀二等奖以上业务荣誉或区级先进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两年(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宁波市教育人事网及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上发布公告。招录各环节结果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6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教育科(宁波市广贤路999号1126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推荐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照2张、《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4、按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证明免收考务费。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职数的3倍,则酌减或取消招考职数。

      (四)考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百分制,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月9日后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上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上课(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仅限于报考音乐、美术专业教师),均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其中音、美专业教师的上(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按30%和20%计入。各学科上课(或说课)的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分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照录取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由社管局会同区人事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考核不合格者淘汰,不再递补。

      (七)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录用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不再聘用。

      (三)联系电话:87901892;

      附件1: 招聘职位及报考专业要求

      附件2: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1:报考专业要求

    招聘职位

              

    语文

    语文、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

    数学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

    英语

    英语、应用英语、英语教育

    音乐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美术

    美术、美术学、美术教育

    信息技术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应用

    小学科学

    小学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科学教育

    小学思品

    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伦理学

    初中科学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科学教育

    初中社会

    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人文教育、历史教育、地理、历史

    备注:职位原则上按上述专业要求报考,如专业确实相近或相似,由高新区社管局会同区人劳局确定;研究生的专业按上述专业相近原则确定,具体由高新区社管局会同区人劳局确定。

    上一页: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页:2012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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