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公开招聘人员(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教育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共1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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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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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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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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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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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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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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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研工部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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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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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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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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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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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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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进驻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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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研工部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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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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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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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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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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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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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进驻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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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研工部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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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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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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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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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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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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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进驻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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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大使馆核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曾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各类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干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4日24:00期间,登陆我校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浙江中医药大学/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3天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即为取得应聘资格。
3.开考比例。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并告知相关人员。
(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