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效期内身fen证及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
5)2010年未就业的平湖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职教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的高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同底一吋免冠照片2张。
为加强师德建设,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作假,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573-85236349
2011学年平湖市教育系统招聘计划
平湖市教育局2011学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