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12月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1名。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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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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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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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基本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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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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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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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管学院科研工作,负责学院科研规划、管理和考核工作。
2、分管学院学科建设工作,策划并组织学院学科梯队建设,推进学科建设质量工程。
3、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管理等常规性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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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3、对学科建设的内在规律和研究生人才培养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5、爱岗敬业,主要精力应投入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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