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12月公开招聘人文学院副院长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人文学院副院长1名。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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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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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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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基本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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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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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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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
2、制定、完善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计划并建设培养质控体系。
3、负责学院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体系建设,组织精品课程教学团队。
4、完善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协助学科建设。
5、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及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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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在人文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同行中有较好的影响力。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实绩。
4、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工作原则性,有良好的大局观和服务意识、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5、爱岗敬业,主要精力应投入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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