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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北仑区赴部分高校2014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2013-11-19 11:58:0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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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赴部分高校2014学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优化高中教师结构,促进高中教师对课程改革的适应性,经研究,决定赴部分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共27名,其中:

      1.普通高中新教师14名;

      2.新疆内地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新教师13名。

      具体招聘指标、岗位及条件、对象详见《北仑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高中新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条件》(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13年11月下旬-2013年12月上旬在浙江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组织举行,由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选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及上海市生源(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以下简称“四省一市”)的2014年“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高考第一批录取)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四省一市”生源的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学子英才(前5%学生)。包括大学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高校或浙师大(曾被评为学子英才)的2014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

      2.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2~26日,其它时间段不作受理。

      3.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办法(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bm.bledu.net.cn/xm_read.php?id=44,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北仑区2014学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可下载)。普通高中新教师和内高班新教师岗位报名可以单独填报一项,也可兼报(必须为同一学科)。报考岗位作为第一志愿,兼报岗位作为第二志愿。 (因与滨海教育集团、梅山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面试同时进行,请考生注意只能报一处。)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11月27日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

      2.现场审核

      相关资格材料在笔试当天相关考点开考前提交审核,资格未通过的笔试成绩无效。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北仑区2014学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

      (3)若浙江师范大学报考人员暂无法提供学子英才材料的,允许报名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后如果学科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笔试

      1.时间、地点: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两个考点同时开考,具体时间和考试教室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和计分:理科笔试主要内容为解题;文科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素养;体育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 时间、地点: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分设两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夜在北仑教科网公告。

      2.对象确定:根据录用岗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如有暂无法提供浙江师范大学学子英才材料的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进入面试的,再增加该类进入面试人员的等额人员参加面试(称备选人员)。浙师大学生如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如能按时提供有关证明的,给予签约(签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备选人员不作为拟录用对象,不进行签约;如该类学生不能按时提供有关证明的,则备选人员可作为面试对象计算学科排名,给予递补录用(签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3.面试内容和计分:面试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等内容:

      (1)试讲。形式为面对评委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计入总成绩(其中体育学科按15%计入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态和职业素养,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计入总成绩。

      (3)技能测试。仅限体育学科,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10%计入总成绩。

      (五)签约、体检与录用

      1.签约

      汇总两个考点考生成绩,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并签约,请随带就业协议书。签约地点在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两个考点,签约时间一般在面试当天或面试后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协议正式生效,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签约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

      3.录用

      (1)正式录用前,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4)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离系统外手续。

      五、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人力社保局:0574—86780593

      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附件一:北仑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普通高中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

    /ug/soft/131118/24811-13111R05401.doc

    附件二:北仑区2014学年普通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

    /ug/soft/131118/24811-13111R05421.doc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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