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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2012年招聘中小幼教师简章
2013-08-02 09:29:1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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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320名,具体分提前批招聘、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和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愿意长期在我市山区、海岛学校任教,身心健康。且分别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提前批招聘对象为:瑞安户籍。本科阶段为师范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优秀毕业生、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2013年开始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列入提前批招聘)

    (二)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对象为:瑞安市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阶段为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学历、专业等要求见附件一。

    (三)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对象为: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年龄、户籍等要求详见附件二。

    二、招聘计划数

    (一)提前批招聘计划人数按报名人数的50%予以确定(如报名人数超过50名的,按50名计算,面试前公布学校岗位)。

    (二)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计划数分学科核定:招聘师范类毕业生计划数(见附件一)3名以上的学科,待提前批招聘计划确定后,分学科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不少于3名,不足部分在2012年公办学校总增人计划数中调剂),核减后的计划数将在瑞安人才网、瑞安教育网上公布。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数3名以下(含3名)的学科,计划数不变(不足部分在2012年公办学校总增人计划数中调剂)。

    (三)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计划为50名(详见附件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提前批招聘报名时间定于6月17日--18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0 --4:30),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一楼大厅,其他对象的报名时间定于6月23日--6月24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0 --4:30)。报名地点: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报名费用:40元∕科。

    2.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应届毕业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大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近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由本人填写《瑞安市2012年招聘教师(师范类)报名表》(提前批招聘人员也填写此表)、《瑞安市2012年招聘教师(非师范类)报名表》(在瑞安教育信息网各类下载栏目中下载)。

    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浙江省内由毕业高校出具;浙江省以外毕业生不能提供师范类证明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现在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尚未领取毕业证书和户籍未迁入的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凭本人学生证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在政审时必须提供瑞安户籍证明)报名。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提前批招聘落选的人员还可以报考师范类或非师范类岗位,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岗位,但不能兼报。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一般不低于3:1。急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在瑞安人才网、瑞安教育网上公布。因招聘计划调整或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相应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按违纪处理。

    (二)提前批招聘考试办法

    提前批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下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

    (三)面向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办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试卷采用温州市2012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试试卷(财会、校医岗位除外)。测试内容:中学为基本素养、教育教学理论占30%,学科知识占70%,小学除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使用中学学科试卷外,其他不分学科,学前教育为基本理论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财会、校医岗位测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包括汽修、旅游、园林、数控、舞蹈、钢琴、声乐等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说课。根据笔试成绩,师范类、非师范类考生各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2和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少于3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或面试人员,中职专业课教师笔试后直接进入说课),并公示3天。说课满分100分,以现行中小学学科教材为主要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和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适当考察考生其他综合能力;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应有技能方面的展示。

    财会、校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

    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说课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财会、校医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与政审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及各种原因放弃的,空缺名额予以替补。

    五、聘用

    (一)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组织考生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现场选择任教学校。不服从组织安排者,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新聘用的教师必须要在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跟岗锻炼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给予继续聘用,第二年回到编制所在学校任教。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件:2012年在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2年在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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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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