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浙江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2010年学院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试点高校之一。经过近30年的建设,学院已发展成为以工科为主,管理、经济、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本科院校。学院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立足宁波,面向浙江,辐射全国,力争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服务地方、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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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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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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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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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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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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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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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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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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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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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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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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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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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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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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