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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赴北京公开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11-17 13:03:10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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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启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重点高级中学,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地处风景秀丽的湘家荡景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学校占地面积13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10个,共招聘教师1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如下: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学科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1

    高中数学

    3

    数学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2

    高中语文

    2

    语文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

    高中英语

    2

    英语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4

    高中化学

    1

    化学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5

    高中生物

    1

    生物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6

    高中物理

    1

    物理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7

    高中地理

    1

    地理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8

    高中历史

    1

    历史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9

    高中政治

    2

    政治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10

    高中美术

    1

    美术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3.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须在被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4.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其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做该要求:

    ①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

    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

    ③具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学士毕业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

    ④研究生(或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7.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2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8.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在当地组织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1月24日(星期五)09:0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西郊宾馆。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或现场领取);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或现场领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在正式报到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相关必备的本科/学士毕业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确认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现场报名直接确认。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

    (三)考试方式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试一般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现场方式。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进入面试的比例。

    1.笔试。

    (1)形式内容:形式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思想理论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地点:暂定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西郊宾馆。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的考试通知。

    (3)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考试。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2.面试。

    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形式内容:方式为“模拟上课+现场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提问5分钟)。

    (2)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11月26日(星期日),地点:暂定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西郊宾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签订就业协议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等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面试成绩排名),并签订就业协议。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4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各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延期转正或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补贴等奖励政策,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网址:www.jxedu.net.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五)应聘人员可于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573-83620852 (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2228947

     附件:1.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赴北京公开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报名登记表.docx

     2.择业期承诺书(样张).docx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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