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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台州技师学院招聘52人公告
2023-07-22 07:47:29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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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需要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台州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技师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市本级唯一综合性技师学院,是浙江省首批十所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是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建设院校,入选浙江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省级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等高水平基地19个,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2人(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 硕士研究生、技师、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技工院校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除明确说明门类、类、一级学科外,均指二级学科)。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学院审核意见为准。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n);

    3.台州技师学院网站(www.tzjsxy.com.cn);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台州技师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9:00-8月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日9:00-8月6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学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8月8日9:00-8月1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台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缴费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3.下载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址

    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8月20日,上午 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资格复审

    入围试讲、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试讲、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含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与资格初审时所填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因故放弃资格复审,应提供书面放弃说明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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