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广西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21 12: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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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 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为顺利开展 2020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根据全市中小学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 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岗位人员(含实验员岗位),不包括以上学校中从事卫生保健、财务管理、教务员、图书管理员等管理和教学辅助岗位及工勤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 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 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 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 健康。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的,在报考人数未超过 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报考人数大于 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四)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要求,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应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 版)》进行准确设置。设置为专业大类的,则所属专业范围的小类专业均可以报名;设置为具体专业小类的(不能少于3个),除所设置的专业外其他相关专业不能报名。对报考人员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的要 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要求在《岗位计划表》中明确说明。
(五)高层次、急需紧缺教师引进可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 号文件执行。
四、组织分工
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市、区)依照惯例, 分级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命题和阅卷除外)。市教育局负责直属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办理相关增人手续。
五、制定招聘计划
市、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先由市、县(市、 区)教育局根据编制部门批复的 2020年编制使用计划数额报同级编制和人社部门审定,于 2020年 3月 24日前报市教育局汇总后经市人社和编制部门核准后实施。各县(市、区)编制部门要及时审批中小学教师编制使用计划,确保招聘计划制定工作顺利开展。使 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务必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说明,切实保障考生的知情权。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在制定招聘计划时,结合 各县区实际情况,可拿出 5%以下的招聘名额用于招聘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
为逐步消化各学校现有编外聘用的教师,各用人单位在制定招聘计划设置岗位条件时,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可适当向优秀编外聘用教师倾斜。
六、招聘程序和组织管理
2020 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市、县(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2020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见附件)。
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和复 审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直属学校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复审工 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学校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复审工作。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 保密回收等相关工作。
桂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笔试命题及试卷印制保密工作。 面试工作采取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由市、县(市、
区)教育局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 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县(市、区)中小学教师面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核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县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 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市、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 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各项工作组织有序、规范开展。
公开招聘考试具体工作安排、相关要求等事项详见《2020 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七、经费保障
笔试考务工作经费和命题及保密费用从收取的考生考试费中列支。面试考务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责。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八、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 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 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 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 社部令第 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 样按照人社部令第 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 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事宜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教育 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 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市教育局、市招生考试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唐祚辉、刘丽 0773-2823517、2820032;
2.市招生考试院自考科:廖伟平,0773-2839353。
附件:2020 年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