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精神,南宁市教育局组织研究起草了《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使文件更具有可操作性,现将《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0年2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renshike555@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教育局人事科,并在信封上注明“对《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邮编:530021。
附件:1.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
南宁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