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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3-10-31 08:41:54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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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浙江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为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工程
    本科及以上
    本科学历需教授职称、硕士需副高职称
    机械制造
    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工程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
    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机电一体化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电气工程
    博士研究生
     
    建筑学
    专业教师
    专技
    1
    建筑学
    本科及以上
    本科学历需副高职称
    园艺专业教师
    专技
    1
    园艺学
    博士研究生
     
    市场营销
    专业教师
    专技
    1
    工商管理
    硕士研究生
     
    物流管理
    专业教师
    专技
    1
    工商管理
    硕士研究生
     
    文秘专业教师
    专技
    1
    文秘、行政管理、中文
    本科及以上
    本科学历需副高职称;有一线行业企业工作或专业建设经验者优先
    体育学专业教师
    专技
    1
    体育学
    硕士研究生
     
    中文专业教师
    专技
    1
    中文
    本科及以上
    本科学历需副高职称
    高职教育研究所研究人员
    专技
    1
    职业技术教育学
    硕士研究生
     
    园艺专业教师
    专技
    1
    园艺学
    硕士研究生
     
    食品专业教师
    专技
    1
    食品科学
    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szjy.com,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rsc@lszjy.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高校人才网+姓名+学历+专业。。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面试(试讲)
    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159015、2789790
     
     

    附件: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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