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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州南浔区教育局赴浙江大学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9名公告
2019-10-10 07:54:55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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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魅力南太湖 双创湖州城”湖州大学生招引直通车赴杭高校开展招引活动的方案》,结合南浔区教育发展需要,南浔区教育局下属的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等3所学校拟赴浙江大学公开招小学教师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等3所学校共需 9个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具体如下:(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高层次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985”、“211”高校全日制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户籍不限;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国家“985”、“211”高校毕业,户籍不限;

    3.湖州市户籍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邵逸夫体育馆

    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填写附件1《南浔区教育局赴浙江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还需准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4.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区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各交1份复印件)。资审合格者进入面谈。

    (三)面谈

    资审通过后,组织现场面谈,面谈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2.面试形式: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备课7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有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公告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为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建议名单。入选人才在“湖州·南浔”政府门户网站、南浔区人力资源网、南浔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七)选岗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录用的毕业生于2020年8月正式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职后由招聘学校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 2020 年 7 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办理入编手续。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支持

    设立购房补助。招聘后在南浔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50万元(分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25万元(分三年)。

    六、其他事项

    湖州户籍以公告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当年度湖州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回的,提供入学时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视作湖州市户籍。

    七、咨询联系方式

    南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2—3023575

    八、监督电话

    南浔区纪委监委驻南浔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72—3090575

    点击下载>>>

    2019南浔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rar

    南浔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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