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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公告
2013-10-31 08:41:09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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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1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公开招考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2013年9月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职位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研究生学历不能报考。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物理”,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物理”,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化学”,则不符合要求。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致远楼八楼803A室;
    4.联系人:廖龙;
    5.联系电话:0755-89226017。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发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1.提交材料
    报名者应提供如下所列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2)《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4);
    (3)根据职位要求,提供A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4)根据职位要求,提供2年及以上的实训室管理和计算机维护工作证明;
    (5)本人身份证和户籍本;
    (6)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证书及与学历对应的成绩单;
    (7)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5,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9)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关于提交材料的说明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面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5.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四、考核程序
    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三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形式

    笔试的测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由招考单位组织,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5日上午9:30-11:30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范围:
    (1)机房工程施工与管理;
    (2)计算机维护与维修;
    (3)电工与电子;
    (4)网络与数据通信。
    4、分数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
    5.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在招考单位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形式
    技能测试的测试方式为实际操作,由招考单位组织,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技能测试。
    2.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5日下午13:00-15:00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测试范围:
    (1)计算机系统配置与管理;
    (2)计算机故障检测与维修;
    (3)网络设备配置与管理;
    (4)网路设备故障检测与维修;
    (5)常用教学软件的应用
    4、分数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5.成绩公布
    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招考单位网站上公布技能测试成绩。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按照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30%)两项成绩按比例规定计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综合成绩合格者不足该职位拟聘人数的3倍,所有综合成绩合格者均进入面试。综合成绩合格者由于成绩相同而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3倍的,均进入面试,例如拟聘人数1人,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第三名与第四名成绩相同,则前四名均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
    由招考单位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5日下午15:30开始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人共8分钟,其中,自我介绍3分钟,专家问答5分钟。
    5、分数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五、确定资格复审及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多人并列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的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安排将在招考单位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考单位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9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四)因拟聘人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另行招考;
    (五)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sziit.edu.cn/
    (六)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公开招考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报名表
    附件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4.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5.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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