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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科技大学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公告
2013-10-31 08:40:59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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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武汉科技大学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武汉科技大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3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硕士、博士、教授共139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以及团队精神;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招考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
    报考岗位 所需专业
    学历
    年龄
    专业工作经历
    其它
    材料与冶金学院
    10
    无机非金属材料
    博士
    35周岁以下
     
    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引进教师除985高校毕业的博士外,其他博士原则上应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作为师资博士后培养。
    冶金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热能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材料加工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金属材料
    博士
    35周岁以下
     
    机械自动化学院
    5
    工业工程、机械类
    博士
    35周岁以下
    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或教授(不超过45周岁)。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电气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电路与系统
    博士
    35周岁以下
     
    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耐火与高温陶瓷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
    纳米材料
    博士
    35周岁以下
     
    1、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博士学位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教授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
    2、基础学历是“211”工程高校或我校统招大学本科且获学士学位。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原则上英语达到六级水平。
    3、符合我校学科团队发展的需要,能胜任讲授至少一门以上我校急需的课程。有独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稳定的科研方向,曾在该领域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著,参与过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4、凡我校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原则上应先作为师资博士后进入相关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
    无机非金属材料
    博士
    35周岁以下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1
    化学工艺
    博士
    35周岁以下
    煤化工
    1
    化学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化学工程
    艺术与设计学院
    5
    设计艺术
    博士
    35周岁以下
    学士、硕士均为中央美院、中国美院、清华美院毕业及学士为中央美院、中国美院、清华美院毕业的海归硕士均可,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景观建筑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工业设计
    博士
    35周岁以下
    美术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艺术学或管理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7
    矿物加工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选矿工程、烧结球团、采矿工艺、矿山岩石力学、安全管理、公共安全或矿山安全、污水处理;具有高级职称的学术骨干或211、985大学优秀博士。
    采矿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安全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环境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外国语学院
    1
    英语
    博士
    35周岁以下
    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能胜任英语语言文学或者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二级硕士方向的1-2门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6
    物流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物流系统规划优化、系统集成、控制。能胜任讲授汽车类或交通运输工程类课程。有独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稳定的科研方向,曾在该领域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参与过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
    车辆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交通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城市建设学院
    2
    桥梁与隧道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能讲授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课
    材料工程(建筑材料)
    博士
    35周岁以下
    能讲授材料工程(建筑材料)专业课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能讲授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课
    2
    给水排水工程
    博士
    35周岁以下
    能讲授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相关课程
    建筑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能讲授建筑学专业相关课程
    管理学院
    1
    工程管理
    博士
    35周岁以下
    工程造价
    1
    会计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1
    财务管理
    博士
    35周岁以下
     
    1
    电子商务
    博士
    35周岁以下
     
    1
    市场营销
    博士
    35周岁以下
    旅游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
    计算机
    博士
    35周岁以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有2篇SCI或3篇EI源刊收录相关论文
    1
    计算机
    博士
    35周岁以下
    网络工程,有2篇SCI或3篇EI源刊收录相关论文
    理学院
    1
    数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2
    统计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统计学
    2
    力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工程力学
    1
    物理或材料物理
    博士
    35周岁以下
     
    文法与经济学院
    1
    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
    35周岁以下
    思想道德修养
    1
    哲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科技哲学
    1
    历史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近代史
    1
    经济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国际贸易
    医学院
    2
    预防医学
    博士
    博士35周岁以下或博士副高40周岁以下
     
    1
    卫生检验
    博士
    博士35周岁以下或博士副高40周岁以下
     
    附属天佑医院
    1
    呼吸病学
    博士
    博士35周岁以下或主任医师45周岁以下
    三甲医院工作8年以上
    1
    泌尿外科学
    博士
    1
    普通外科学
    博士
    1
    麻醉学
    博士
    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23
    武汉科技大学相关特色学科专业
    博士
    博士35周岁以下或正高45周岁以下
    课属各相关专业学科所在学院。
    学生工作处
    11(含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
     
    博士或硕士
    博士为29周岁以下,硕士为26周岁以下
    1、中共正式党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研究生为“985”、“211”高校或我校毕业(全日制双证),且第一学历为一本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全日制双证);
    4、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3年7月1日),未婚;5、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岗位还应具备: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积极乐观,富有奉献精神;获得心理学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毕业于国内“985”高校或“211工程”高校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至少两个学历教育阶段学习心理学,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
    2013年应届毕业生
    文法与经济学院
    1
    计算机
    硕士
    30周岁以下
    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动手能力强
    各相关学院(培育基地)实验室教师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
    车辆工程
    硕士及以上
    硕士30周岁/博士35周岁以下
    本科为车辆工程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材料与冶金学院
    1
    金属材料
    硕士及以上
    硕士30周岁/博士35周岁以下
     
    1
    材料加工
    硕士及以上
    硕士30周岁/博士35周岁以下
     
    1
    无机非金属材料
    硕士及以上
    硕士30周岁/博士35周岁以下
     
    机械自动化学院
    1
    机械电子
    硕士及以上
    硕士30周岁/博士35周岁以下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电气工程、电气信息
    硕士及以上
    硕士3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
     
    理学院
    1
    力学或机械电子工程
    硕士及以上
    硕士30周岁/博士35周岁以下
    实验力学、工程实验方法,动手能力强
    耐火与高温陶瓷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1
    材料物理、金属物理或材料科学与工程
    硕士及以上
    博士35周岁/硕士30周岁以下
    身体健强,热爱本岗位工作,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
    医学院
    1
    卫生检验、解剖学、药学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临床学院
    1
    临床医学
    硕士及以上
    博士35周岁/硕士30周岁以下
    具有从事临床工作或临床医学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经验的人员优先
    另设16个专业技术岗位机动,按需调整到相关专业。
     

     
    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三、应聘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应聘要求:应聘者请携带一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学校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留学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学校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
    3、代表作、获奖成果证明。
    (二)资格审查
    1、学院(部)接收到应聘材料后,根据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初审人员基本情况、学院(部)审核意见及拟入团队名称、具体岗位汇总报人事处。
    2、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的情况及学院(部)的初审意见,对报名应聘者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学院(部)组织面试和试讲。面试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试讲主要考察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的基本理论知识、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教学技巧,时间45分钟。
    (三)考核程序
    1、团队负责人面试:由团队负责人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对是否适合团队的需要及能否胜任岗位和发挥何种作用进行评价,并在《武汉科技大学职位申请考核表》中填写评价意见。


    2、学术委员会面试:学院(部)召开院(部)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进行考核、面试,并在《武汉科技大学职位申请考核表》中填写评价意见。凡我校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原则上应先作为师资博士后进入相关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业绩优秀者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聘用关系。
    3、试讲:学院成立试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者基本理论知识、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教学技巧。考核小组成员填写试讲意见和建议。
    4、党政联席会决议:学院(部)党政联席会根据团队负责人及院(部)学术委员会意见进行审议,并在《武汉科技大学职位申请考核表》中填写党政联席会决议。
    5、学院(部)安排审议通过的人员填写《武汉科技大学职位申请表》。
    6、体检及心理测试:学院(部)将考核评价意见及应聘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进行材料的复核并安排应聘人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心理测试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7、领导审批:体检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根据学科的特殊需要或有特殊待遇要求的人员,由人事处提交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报主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
    8、公示: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拟聘人员,由人事处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及院(部)内公示7天。
    9、审核备案: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10、聘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我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工作岗位。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
    (五)考核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
    (六)考核时间:学院(部)正式接收应聘材料15个工作日内。
    本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学校为主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组织招聘。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武汉科技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四、联系方式: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邮编:430081
    联系人:郑春华、邹清华
    电话:027-68862406
    电子邮箱:wkdrsc@wu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ust.edu.cn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邮编:430071
    联系人:何润梅
    电话:027-51828214
    本公告由武汉科技大学发布。
    武汉科技大学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在所在单位公开网站发布。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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