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县政府《关于县教育、卫生系统继续实行直接考核招聘紧缺人才的请示》批复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职高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职高专业课教师5名,招聘学校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2019届毕业生,学科综合成绩排名为前40%;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17日(周六)8:30—16:00,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如无,须在2019年7月底提交);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如无,须在2019年7月底提交);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两寸彩色近照1张;
7.成绩单及学校有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与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面谈。达成意向的报考者须填写纸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进行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分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结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