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经长兴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2018年城区部分幼儿园将补充在编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1.选调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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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实验幼儿园 |
回龙山幼儿园 |
张家村花园幼儿园 |
开发区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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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信息教师 |
幼儿教师 |
幼儿教师 |
幼儿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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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1 |
2 |
1 |
1 |
2.选调对象:进编后在乡镇幼儿园工作满三年的幼儿教师;实验幼儿园选调的信息技术教师需熟悉信息技术管理且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小学教师。
3.选调方式:通过测试(测试方式另行通知)后,拟录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录用学校(已考取但放弃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调动)。
请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认真审核,严格控制教师调动人数,每园不得超过1人,《调动报告》上交人事科(3),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长兴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