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义县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3-08-01 17:59:02
1559
收藏
管理
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历届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优秀运动员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练员证书、体育单位聘用证书、享受体育津贴证明及退役证书。报名时交考务费80元。
4.按学段学科报考,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每人限报1个学段且1门学科,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5.报考者必须按招考条件、岗位要求提供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6.资格审查后,如果某岗位报考人员均为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人数不足招考人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高中和初中段(音、体、美学科除外)的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小学段和音、体、美学科笔试、面试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参加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考人数5人及以上的学科按拟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某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该考生《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应不低于考生所在学段(中学段、小学段)全体考生《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平均成绩。面试的形式为试讲,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面试办法另行制定。报考“其它”学科的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有关要求进行。
四、录用办法
1.体检。①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少于1:1.3的,按该岗位报考人数的7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②某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相等时,总成绩最低者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③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体检资格。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上述办法中未有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修订意见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体检一次。
2.考察:体检后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录用:考生经考察合格的,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应届毕业生在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参加面试、体检人员、拟录用人员等事项在县人力资源网和武义教育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武义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非师范类专业资格认定审查办法
武义县公开招考非师范类专业资格审查办法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提出的相关相近专业规定执行。
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对外汉语
数学:数学类、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英语:英语类
音乐:声乐、器乐、流行演唱、戏剧、表演、舞蹈
体育:健身与防卫 武术与搏击 运动训练 竞技体育 体育保健 社会体育 休闲体育
美术: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
计算机:信息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教育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微电子学、电气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科学:化学类、应用化学、轻化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物理学类、材料物理、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心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