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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2018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2018-04-19 16:56:58 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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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公开招聘2018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义务段教师8名。其中,数学2名,语文3名,英语1音乐1名,科学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纪处分或违法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6日―4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809室。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也可通过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需将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扫描并通过E-mail发送至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邮箱地址:1115221907@qq.com。邮件发送后请在及时用电话联系确认。咨询(联系)电话:0574-86766151,联系人:杨老师。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大榭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义务段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需粘贴正面免冠一寸照片),报名当日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交(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材料递交不全的不予报名资格确认。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

    (2)资格复审。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当天开考前60分钟到考点递交报名材料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二)考试形式及计分办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准考证笔试当天发放)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题(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育伦理、逻辑思维等)和学科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成绩的不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即兴答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仪容仪态、职业素养等综合技能。

    3.技能测试

    报考义务段音乐岗位的还需要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及所需乐器另行通知。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技能技巧基本功及特长。

    4.计分办法

    (1)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音乐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则直接淘汰。

    (三)体检、考核与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音乐岗位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招聘岗位只能往后递补1名。递补人员需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3.录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与社会发展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协议的解除协议,下同),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2)凡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报到。若因新录用人员擅自违约不按时到岗的,需支付招聘单位因本次招录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同时招录单位有权将新录用人员的违约行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发送给相关征信机构及教育系统备存。

    (3)拟录用的2018届毕业生和原为事业在编人员的报到时间为2018年8月(具体以公告为准)。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中,2017年9月之后毕业的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视作国内2018届毕业生。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应届大学毕业生录用的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应届研究生实行一年的初期工资期,历届生(在职人员)录用的实行半年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初期工资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职位工作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大榭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由社会发展保障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办理调动(含辞职)手续。

    (7)被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满时,不予继续聘用。

    四、其他: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由大榭开发区纪检监察组、区人事局进行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574-86768960;0574-86750337。

    2.本次招聘职位指标人数核减或取消,以及参加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网址:www.daxie.gov.cn)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及资格条件

    2.大榭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义务段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3.报名材料清单

    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公开招聘2018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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