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7学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报名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现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公布如下:(见附件)
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如符合改报其它岗位条件的,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海曙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核减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7学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招聘指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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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