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经研究,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5日—11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公示受理单位:金华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机关大楼604室,邮编:321017;电话:82465199。
原标题: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选调教研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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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