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工公告》(2016年6月27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0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详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人事处反映。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0574-87415031李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4-88122236 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原标题: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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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