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2012年中小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2013-08-01 17: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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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录用。政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办理教师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工作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下属学校教师缺编情况及学科教师需要统一安排,原则上安排农村学校为主。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情况,根据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未尽事宜,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319872。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