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浙江音乐学院(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浙江音乐学院(筹)决定面向在杭州高等学校公开选调筹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浙江音乐学院是筹建中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校址在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象山区块,临近中国美院象山校区。校园占地600亩,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已于2012年年底开始施工,预计2015年7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目前已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首届学生已与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联合办学方式招生。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24个岗位,共25名人员。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表》中的具体要求(详见《浙江音乐学院(筹)公开选调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条件的有关说明
1、对应专业。由选调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2、工作经历。按聘用合同或选调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直接报名,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到专用邮箱rsc@zjwh.gov.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天内,根据选调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选调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聘用合同、原学校任职文件。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成绩,各岗位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