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2016年杭州财税会计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财政局反映,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0571-87715175。
原标题:杭州财税会计学校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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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财税会计学校拟聘用人员公示.doc
杭州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