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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招聘12人公告
2016-06-28 08:30:43 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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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下设商贸、信息、艺术、旅游、外国语、景观生态环境、财会金融、国际交流、电商(创业)、成人教育等10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学院设有30个高职(专科)专业、5个职教师资类本科专业(以宁波大学名义招生,颁发宁波大学文凭和学位证书)。学校现有教职工492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8630人,本科生1126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报名,且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4日-1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鄞州区高教南区学府路9号)1号楼403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3、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应聘材料至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3)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或获奖的可提供相关材料或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5)报考辅导员岗位提供中共党员证明;(6)报考教育管理岗位提供高校工作经历的证明、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7)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及平台维护岗位和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高等职业教育相关理论和辅导员专业知识等。教学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和高等职业教育相关理论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均为2016年7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总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各个岗位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替补。

    3、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各岗位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下载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网址:www.nbcc.cn

    E--mail:rsc@nbcc.cn

    联系电话: 0574-88122236

    联系人: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15031

    原标题: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工公告

    点击下载>>>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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