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69号),现将我市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招生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学科及计划数
委托浙江师范大学培养小学全科教师5名
委托杭州师范大学培养小学全科教师5名
定向生源均为台州市范围内。
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三、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临海市教育局,由临海市教育局与招生院校联合举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
四、公示
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临海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保局网上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临海市教育局商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海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临海市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原标题:临海市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招生公告
临海市教育局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