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新招聘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区教育局决定在5月和8月对新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两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新教师实现角色转换,掌握班级管理的基本要求,熟悉班主任工作的入门路径, 了解相关学科的新课程标准和教材教法,养成良好的师德师风,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培训对象
2016年新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培训时间
1.报到时间、地点:第一次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区教师进修学校四楼411室(普陀区东港街道金城街90号,普陀体育馆南大门对面)。第二次8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培训时间:2016年5月16日—6月16日,8月1日—8月22日。
四、培训考核
考核分为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过程性考核主要根据培训中的考勤、听课、讨论交流和每个专题的作业质量等进行评价;结果性考核实行等第制,优秀比例控制在40%左右,考核结果作为新教师分配工作时参考依据之一,考核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和指导教师完成。
培训具体事宜由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各培训基地学校配合做好指导、培训工作。联系电话:0580--3063002。
原标题:普陀区教育局关于组织2016年新招聘教师培训的通知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