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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2013-08-01 16:56:21 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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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12所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部分学校因工作需要,招聘中小学教师40人,其中招聘在职教师14人,师范毕业生26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一)招聘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12所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部分学校因工作需要,招聘中小学教师40人,其中招聘在职教师14人,师范毕业生26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一)招聘在职教师14人,其中初中:社会1人、体育1人;小学:语文5人、数学2人、英语2人、体育3人。
    (二)招聘师范毕业生26人,其中初中:语文1人、科学1人、体育1人;小学: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4人、美术3人、体育3人(其中艺术体操1人)、科学2人、音乐2人、信息技术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在职教师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浙江省内中小学任教的在职教师(小学教师岗位限小学和初中教师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限初中和普通高中教师报考);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3年以上教龄(计算时间至2011年7月1日止),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县(区)级以上教坛新秀资格的可适当放宽3周岁(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省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师范毕业生:浙江省生源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一本综合性师范大学校级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资格的不受生源地限制,具有省级以上运动员资格的艺术体操类毕业生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金华市生源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以上师范院校毕业生;金华市本级(开发区、婺城区、金东区)生源的历届大专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院校毕业生(限2009年、2010年毕业)。以上人员均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生源地指高考时户口所在地。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 3 月15日至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16楼会议室报名。
    2.报名时在职教师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龄证明、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资料。应届师范毕业生携户口簿、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应届优秀毕业生有效证明等资料;历届师范毕业生携带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就业证明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资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

    2011年3月26日-27日在南苑小学按学科组织业务水平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并以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分(总分为笔试、面试折合分和加分)。

    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学科人数的3倍及以上进行笔试,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说课(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需进行相关的操作技能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加分:在职教师凡获得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称号的,可在笔试、面试折合分基础上加分,其中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7分,市地级加4分,县级加2分(特级教师和教坛新秀加倍计分,按最高级计分,不重复计分);应届优秀毕业生在笔试、面试折合分基础上省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

    五、体检和考核

    2011年3月29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1:1比例公布入围对象名单(综合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入围)。4月1日组织入围对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4月6日-13日对入围对象进行填报内容审核和师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者的总成绩也应在75分及以上)。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管委会一楼和开发区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就业协议。

    六、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2011年8月2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硕士毕业研究生只有学历证书没有学位证书或只有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的;

    3.加分后签约的优秀毕业生,档案材料中无优秀毕业生材料的。

    七、本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3183910 8237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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