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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直高中学校2016年面向全国知名高校招聘新教师公告
2015-11-13 16:12:47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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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绍兴市直高中学校2016年面向全国知名高校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适应绍兴市直高中学校的发展需要,加大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力度,改善和优化市直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特制订2016年市直高中面向全国知名高校招聘新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2016年“211”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本科为“211”高校或浙江省第一批录取的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具体学科(专业)招聘要求详见学校招聘简章。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绍兴市直高中学校2016年面向全国知名高校招聘新教师招聘计划》。
     
    三、报名
     
    考生可以通过现场和网上报名。
     
    (一)现场报名
     
    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社报局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赴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等地参加全国大型招聘会和知名高校举办的宣讲会,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办法将在有关大型招聘会和有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告。
     
    (二)网上报名
     
    通过绍兴教育网(www.sxsedu.net)下载并填写的《2016年绍兴市直高中学校新教师招聘登记表》《2016年绍兴市直高中学校新教师招聘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稿与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本科阶段成绩单、研究生学生证、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的照片打包发送到应聘意向学校的邮箱报名,邮件名称为“学科或专业名称+姓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0∶00--12月5日24∶00。
     
    学校网址、邮箱和联系方式详见学校招聘简章。
     
    四、学校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对象报送的材料,按照招聘条件和招聘学科(专业)要求,逐个对应聘对象进行初审。考生可以在2015年12月初到学校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五、面试
     
    面试对象为通过学校初审的应聘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于2015年12月初在绍兴市教育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参加体检对象、时间另行通知。
     
    七、签约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向绍兴市教育局政治处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本人签订一年工作协议,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规定
     
    1.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2.绍兴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520021685134362,接受社会监督。
     
    绍兴市教育局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绍兴市直高中学校2016年面向全国知名高校招聘新教师招聘计划

    浙江省绍兴市直高中学校2016年教师招聘计划(6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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