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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5年第1号)
2015-01-16 11:18:4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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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5年第1号)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7所学校招聘教师21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2.户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79年1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下。
     
    3.本科学历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http://www.zjlsedu.org,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4日,报名地点:丽水市教育局312报告厅(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择期通知面试。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定,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0、2626021
     
    举报投诉电话:0578-2202201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
    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3日

    201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专业)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

    所需专业科目

    其它要求

    备注

    1

    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

    学前教育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学前教育

     

     

    语音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一乙及以上

     

    计算机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语文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中国语言文学类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心理学类

     

     

    2

    丽水中学

    政治教师

    专技

    2

    硕士研究生

    政治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信息技术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3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物理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物理及相关专业

     

    语文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语文及相关专业

     

    4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数学教师

    专技

    2

    硕士研究生

    数学及相关专业

     

    语文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语文及相关专业

     

    英语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英语及相关专业

     

    历史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历史及相关专业

     

    生物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生物及相关专业

     

    5

    丽水第五高级中学

    英语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英语及相关专业

     

    历史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历史及相关专业

     

    地理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地理及相关专业

     

    6

    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人力资源管理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人力资源相关专业

     

    7

    丽水市实验学校

    中小学体育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

    体育相关专业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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