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海宁市第一中学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海宁市第一中学创始于1912年,孙中山先生曾以“猛进如潮”题赠学校。学校位于市区,占地69000多平米,校园环境优美;现为浙江省二级特色示范高中,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绿色学校,嘉兴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学校现有60个班级,学生2600余人,在职教职工256人。
学校以“和谐发展,追求卓越”为育人理念;以 “让每一个学生在创造中成人、成功、成才”为育人目标;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丰富且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和创新管理模式为抓手,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上午8:30-下午3:3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资源市场2号楼1楼(海州东路548号)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备注 |
高中语文 |
3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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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 |
3 |
专业名称中含“数学”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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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语 |
1 |
专业名称中含“英语”的专业,不包括小学教育(英语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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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 |
2 |
专业名称中含“物理”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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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1 |
体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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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 |
1 |
专业名称中含“生物”专业,生物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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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 |
1 |
心理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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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所需学历、学位),年龄为18-35周岁(1979年1月15日到1997年1月15日),户籍不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硕士毕业生(大学本科必须是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学年度专业奖学金。(应聘体育岗位的在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学年度专业奖学金)。
截至2015年1月 1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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